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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月11日 星期日
交代調解勞工仲介來龍去脈‧孫艪華:我未主導事件
因調解一起勞工仲介糾紛捲入命案,去年12月28日遭警方扣留協助調查5天的馬華新山市議員孫艪華,今日(週日,1月11日)說明整個事件的經過,並聲稱自己完全處在被動的情況下被捲入案件。
他說,案中經營熟食業的事主,自去年8月中,就向他投訴支付了為數1萬3900令吉聘請3名印尼外勞及1名印尼女傭的費用,但事件卻一直遲遲沒有下文。他與案件死者黃祥恭分別在去年9月底及12月27日案發當天的兩次會面,都是在事主的安排及在場下進行,他說本身沒有介入談判錢財數額,所有過程中自己並非扮演主動或主導的角色。
於今年元旦獲警方無條件釋放的孫氏,週日聯合事主及事主一名堂弟召開新聞發佈會。
上述3人在案發當天,與另外3人到死者位於淡杯公寓單位向死者查問一切,6人也同時在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遭扣留5天協助調查,也同在一天內獲無條件釋放。
兩次建議死者報案被拒
孫艪華指出,在兩次的會面中,雙方各執一詞,死者說其中的5400令吉款項已遭移民局官員取走,他於是建議死者向警方投報,讓警方介入調查。
案發當天在死者要求下離開
“這些日子來,與死者有關連的疑案已不止一宗,在我的認知上,既然無法明辯是非,間中存有疑點,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交由警方處理,無奈我的兩次建議,都被死者回拒了。”
他說,案發當天,他只在現場逗留了約15分鐘,現場氛氛極僵,他聲稱是死者拒絕他介入並促他離開,而他唯有選擇離開。
他表示,死者只願意與事主談,他認為自己離開現場將有助於緩和氣氛、解決問題,結果他在離開不及5分鐘後,事情真的如他所想,事主與死者達致另一協議,並非如外界評議他事件未解決就離開。
但是,他說,後來事件的演變及發展,並非在他能力範圍所能控制。
他只希望公道自在人心,整個事件上,他問心無愧,並對因此換來一場牢獄之災,只能嘆息、無奈。
死者遺孀哭訴“活著的人還要伸冤?”
黃祥恭的遺孀受詢時,心情激動地在電話另一頭流淚,她說:“死的人已經不會開口,死人的太太沒有伸冤,活著的人還要伸冤?”
她表示,事實擺在眼前,她已經死了丈夫,孩子也沒了爸爸,她還有必要管這些、作任何回應嗎?
“如果一直這樣下去(不停地回應),我會瘋掉,我就不用活了。他們要講,就由他們講好了,人都死了,我還能辯駁甚麼?我只有聽的份!”
“我還要為自己和5個孩子未來的生活和學業煩惱,(對這件事)我不能再做甚麼。他們要講就由他們講吧,別人有眼晴看,有腦袋想,不必多說了。”
黃太心碎地說,事已至此,她只會讓這一切任由他去。
孫艪華聲明(原文照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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